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勵志中學中文網:回首頁

:::

公告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第四期藥物濫用毒品戒毒班家庭日活動計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3
  • 資料點閱次數:1234
壹、依據:  一、法務部矯正署100年8月25日法矯署醫字第1000600123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矯正署100年12月28日法矯署醫字第1000600249號函辦理。 三、本院毒品施用者輔導計畫及家庭支持方案。 貳、家庭支持方案計畫內容:   本計畫主旨內容為家庭關係修復團體及家庭輔導。 一、日期:   本年度舉辦日期第一期為102年4月12日,第二期為102年7月23日,第三期為102年11月8日,第四期為102年12月13日,舉辦日期另以簽陳核。 二、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或下午14時0分至17時0分。 三、地點:本院中正堂 四、參加對象: (一)收容學生部分:本院藥物濫用戒毒班團體諮商第四期學生(共2團體、22人,違規者除外)。 (二)收容學生家屬:本院毒品施用學生之家屬,每位學生家屬最多3人。 (三)衛福部彰化醫院臨床(諮商)心理師蘇琮祺及李姿蓉等2人(於本院帶領戒毒班諮商團體人員)。 (四)本院同仁(班導師、衛生科衛教人員、承辦人及戒護人員等)。 (五)實際參加之家屬及學生人數,以家屬回覆參加者為限。 五、活動內容:   本家庭支持方案活動共進行六階段。   家屬及學生就座後,由本院 鈞長致詞,接著進行第一階段:影片觀賞或投影片解說,第二階段:家庭關係修復團體活動,第三階段:家庭輔導活動,第四階段:衛教知識宣導,第五階段:家屬與學生個別面對面懇親晤談交流時間,第六階段家屬參觀。 (一)第一階段:影片觀賞或投影片解說(影片提供及解說由衛福部心理師主持進行),解說及觀看時間約為1小時30分。 (二)第二階段:家庭關係修復團體活動部分:    1、由衛福部心理師擔任團體領導者,班級導師為協同領導者,以組成修復團體(共2個團體)。    2、討論內容為影片觀賞後心得分享、家庭倫理的探索、信任關係之修復、家庭成員間之支持等。    3、相關文件資料或團體活動引導技巧等由衛福部心理師或班級導師自行設計或由衛生科提供。    4、所需時間約15分鐘,休息5分鐘後再進行下一階段。 (三)第三階段:家庭輔導日活動:    1、繼續由前一階段家庭關係修復團體成員組成。    2、由衛福部心理師擔任團體領導者,班級導師為協同領導者帶領家屬與學生進行家庭互動、親子活動、溝通技巧的學習、親職教育,以協助學生出院後之家庭良性溝通及正向互動為目的。    3、相關文件資料或團體活動引導技巧等由衛福部心理師或班級導師自行設計或由衛生科提供。    4、時間約為15分鐘,休息5分鐘後再進行下一階段。 (四)第四階段:衛教知識宣導:    1、由全體家屬及學生就原觀賞影片位置就座。    2、由衛生科主辦,衛福部心理師協辦宣導毒品危害、戒毒求助資訊、家屬提問解說及文宣發給等。    3、時間約為15分鐘。 (五)第五階段:家屬與學生個別面對面懇親晤談交流時間。    1、比照辦理懇親會方式,家屬與學生面對面晤談,班級導師從旁協助。    2、時間約為15分鐘。 (六)第六階段:家屬參訪。    1、時間約為20分鐘。 六、所需經費: (一)衛福部彰化醫院臨床心理師授課鐘點費,每人每小時550元,活動時間3小時,共3300元,其中1名1650元,已向矯正署申請經費補助,另1名1650元,於本院相關項下支付。 (二)預計所有參加學生及家屬,每人給予飲料1瓶(包)。 (三)總經費依實際參加總人數,另以請購單簽核。 七、其它事項: (一)本方案活動舉辦前7日,由各班級導師以邀請函及電話聯絡家屬前來參加,活動前1日為截止日期。(本次活動於102年12月11日下班前截止) (二)參加家屬之檢身、送入物品等,同懇親會活動方式辦理,購物及寄入保管金等,則於本活動結束後再行辦理。 (二)本活動辦理前,登載本院網頁以公告活動訊息,請教務科協助辦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