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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駕駛甄選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2-15
  • 資料點閱次數:1197
一、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本院(彰化縣田中鎮平和里山腳路5段360巷170號) 四、工作項目:本院公務車輛駕駛、維護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者),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人員且有意願者。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六、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三)報名日期:請於107年12月31日17時30分止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院(彰化縣田中鎮平和里山腳路5段360巷170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人員由機關同意後,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八、聯絡人:本院總務科徐嘉莉,聯絡電話:04-8742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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