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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108年度春節學生面對面懇親會辦理事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2-15
  • 資料點閱次數:1210
壹、實施對象:本次活動實施對象條件資格設限如下:  一、108年1月12日前入院學生。  二、收容學生如於107年9月18日(上次懇親會辦理日期)至108年1月21日(本次懇親會辦理前1日),期間有違規者,停止參與本次活動。  三、懇親家屬限定為:以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三等親之親屬,如:伯、姑、姨、舅及其配偶等(堂、表兄弟姊妹為四親等,不得參加)為限,申請家屬以三人為限。  四、懇親家屬需攜帶身分證及其它證明文件,以便身分查核識別。  五、告知學生家屬勿攜帶違禁品、禁止吸煙及嚼食檳榔等規定。 貳、實施日期及時間:  一、108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    智、 樸、德、勤班學生參加。  二、108年1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忠、孝、仁、愛、品德、正德班學生參加。  三、108年1月24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    信、義、和、平、誠班學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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