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

全國三級警戒,法務部矯正署暨所屬防疫措施再提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0
  • 資料點閱次數:5699

因應全國疫情提升至三級警戒,為維護機關職(學)員、收容人及接見家屬之健康,法務部矯正署除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引,並依法務部蔡部長轉達行政院院長指示「加強圍堵」、「加速通報」、「嚴密隔離」等防疫措施,並落實「法務部矯正署因應矯正機關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預防及緊急處理計畫」,以「阻絕疫情入侵」為最高指導原則,執行分艙分流等防疫措施,其各項業務精進作為如下:

一、職(學)員方面:

  1. 法務部矯正署暨所屬各機關全面啟動異地辦公:本署暨所屬各機關得依規定擴大實施彈性上下班區間,以減少通勤群聚風險。
  2. 法務部矯正署附設矯正人員訓練中心學員自110518日起至28日止,皆採居家遠距/線上教學方式辦理,並暫停在職訓練,後續並將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之。
  3. 進入矯正機關內一律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及清潔消毒。
  4. 積極宣導並鼓勵同仁施打COVID-19公費疫苗。

二、收容人方面:

  1. 收容期間一律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及強化清潔消毒。
  2. 全面暫停監外作業(含自主及外役雇工)及技能訓練班之上課,如有合約必要部分先行溝通。
  3. 暫停教誨志工進入,此外,除法定必須之處遇事項外,暫停一切教化活動及技訓課程。
  4. 暫停辦理所有協助影視拍攝或勘景。
  5. 矯正學校及補校相關授課事宜,配合教育部規劃,保障防疫期間學習不間斷。
  6. 保外醫治收容人之察看作業,暫改採視訊察看。
  7. 為兼顧收容人醫療權益,請醫師審慎評估戒送外醫之必要性,避免非迫切需要之門診與檢查。
  8. 持續暫緩辦理受刑人之返家探視及與眷屬同住。至於收容人親屬病危返家探視及返家奔喪部分,將視個案審慎評估。
  9. 暫緩辦理已核准之機動調整移監作業。

三、接見家屬方面:

  1. 進入機關(含接見室)請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調查TOCCVPN查詢等事項。
  2. 窗口接見以一人為原則(外役監接見亦同),面對面接見除公務或律師、辯護人接見外,一律暫停。
  3. 考量疫情嚴峻,假日接見人流量大,為避免感染風險,取消6月份假日接見。
  4. 新收收容人隔離14日期間辦理一般接見,以電話、電視、遠距或行動接見方式為限。
  5. 暫停收受送入飲食。外界送入物品,以寄入或其他經機關許可之方式為限。
  6. 請家屬善用通訊設備接見(例如電話、行動接見),降低交通移動之可能風險。
  7. 請務必配合各矯正機關規劃之接見進出動線、人流、座位之管控及安排,落實防疫措施及適當隔離,減少群聚風險。

有關防疫期間各項處遇措施辦理之原則,法務部矯正署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滾動式調整,適時公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