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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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疾病診療業務:
自102年起本校學生已納入健保體系,本校與鄰近醫療院所合作,提供門診醫療服務,來因應收容學生醫療上的需求。對於特殊疾病、慢性病和身心科病患,均列冊追蹤治療並施予衛教。若學生之疾病,非本校所能處置者,依病情需要戒送至鄰近的醫療院所就醫,以使其疾病能得到妥適之治療。看診診別及頻率如下表
科別 | 診次 |
---|---|
內科 | 每週三診次 |
精神科 | 每週一診次 |
皮膚科 | 雙週一診次 |
牙科 | 每週二診次 |
婦科 | 每月一診次 |
健康檢查 | 每週一診次 |
二、環境衛生:
(一)針對學生教室、寢室四週環境及廚房每天清掃,以維持居住環境清潔與衛生。
(二)定期實施消毒工作,以杜絕病源滋生,預防傳染病。
三、衛生教育:
為提升學生自我健康照護正確觀念,以專題演講、影片解說、單張宣導..等教學方式辦理各式衛生教育,如:愛滋病防治、呼吸道、皮膚之傳染性疾病預防,壓力調適、自殺防治、菸害、毒品危害、口腔保健、急救訓練…等課程。
四、體檢業務:
(一)每月實施入校新生體檢,除一般例行理學檢查外,尚包括血液篩檢、胸部X光檢查,並做成個人健康檢查紀錄表;另特別針對女性收容學生於入校時實施懷孕測試。
(二)在校定期健康評估,包含測量身高、體重等,確實掌握在校期間之身體狀況。
(三)全校學生每年全面實施一次血液檢查。
(四)每季實施學生皮膚篩檢,配合不定期被褥曝曬,減少過敏原及降低皮膚傳染疾病。
五、保外(待產) 醫治、戒護外醫:
(一)保外醫治:學生罹患疾病,在校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經醫師證明患病屬實且非短期能治癒,予以申請保外醫治;女性學生懷孕滿五個月得辦理保外待產事宜。
(二)戒護外醫:學生因病在校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戒護至外醫療院所治療,讓學生及時獲得妥善的醫療照護。
本業務承辦單位:醫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