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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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訓育實施計畫之擬訂。
二、學生生活、品德之指導及管教;學生紀律及獎懲。
三、學生累進處遇之審查。
四、學生假釋、免除與停止執行之建議及陳報。
五、學生體育訓練及課外康樂活動。
六、與輔導處配合實施生活輔導。
七、性別平等及防制校園霸凌。
八、學生入校、離校之登記與攜帶物品、金錢之受付、保管及學生指紋、照相、名籍簿、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
九、其他有關學生事務事項。
專線:04-8745211
傳真:04-8759270
聯絡電話:04-8742111#401(主任)、402、403及413(行政組)、417(訓育組)、415(生活輔導組)、406(名籍、物保)、405(金錢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