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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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訓育實施計畫之擬訂。
二、學生生活、品德之指導及管教。
三、學生累進處遇之審查。
四、學生假釋、免除與停止執行之建議及陳報。
五、學生紀律及獎懲。
六、學生體育訓練。
七、學生課外康樂活動。
八、與輔導處配合實施生活輔導。
九、性別平等及防制校園霸凌。
十、其他有關訓導事項。
專線:04-8745211
傳真:04-8759270
聯絡電話:04-8742111#401(主任)、402、403及413(行政組)、417(訓育組)、415(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