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學生對於不利於己之處分時,都可提出申訴,本校有成立收容學生申訴處理小組,延攬具社會名望人士、本校各科室主管及班級教導員及導師代表參與處理收容學生申訴意見,會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訴之收容學生;俾使收容學生能維護自身權益,且信賴本校公平的處理方式,並可充分利用申訴管道。※本案承辦單位: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