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勵志中學中文網:回首頁

:::

問6-8、請問寄送包裹辦理程序與注意事項為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9-11
  • 資料點閱次數:3607

一、收容學生應向機關提出申請及明細單,載明郵寄物品品名與數量,經機關核可後,將郵寄包裹明細單寄予指定之親友。
二、前項申請核可之寄件,收容學生親友得以郵寄方式,或經由機關指定櫃台送入。寄(送)入之物品應符合明細單上之物品品名與數量,並將明細單黏貼於包裹正面,以利查對。
※本案承辦單位:學務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