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間有學籍的學生出校後如有就學銜接的需求,本校於學生期滿前一個月或提報停止、免除當月邀請欲轉銜學校代表、教育主管機關、少年保護官及學生家長召開轉銜及復學輔導會議,訂定相關復學教育計畫,協助學生順利復學。※本案承辦單位: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