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提供給收容學生的飲食、物品有哪些?不足者該如何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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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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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收容學生三餐飲食,均由矯正機關按時提供;飲用水、制服褲(含夾克)、公用餐具等亦由機關供應。
二、收容學生進入矯正機關時,機關均會發放基本生活物資(包含內衣褲、牙刷、牙膏、毛巾、衛生紙、香皂各 1 件),若認有不足時,可由親友寄(送)入或自費購買。
三、收容學生因經濟困難無力自備日常用品時,可向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由機關補助之。
四、收容學生如急需日常用品時,亦可向機關提出申請,並依指定方式返還。
五、收容學生日常生活用品如有特殊需求(如義肢、拐杖、假牙),可向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由機關協助代購,或由親友自接見室送入,另亦可申請以郵寄包裹方式寄入。用品送入之方式請參閱「陸、送入金錢、飲食及物品相關事項」之問答。
※本案承辦單位: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