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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白皮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04
  • 資料點閱次數:4757

壹、前言
  目前適值政府厲行行政革新,積極推動組織再造工程,旨在引進企業績效,透過全面品質管理,形塑顧客導向之行政文化,結合民間充沛資源,擴大社會參與,全面提昇服務品質,一切施政措施均以民眾利益福祉為依歸,針對矯正機關業務特性,我們除秉持前揭方向努力外,亦將持續研究創新各項便民措施,以積極敬業之服務熱忱,提供更便捷、溫馨之優質服務,建立矯正機關、人員新形象,亦期以高品質、高效率之工作團隊再創便民服務新績效及獄政革新新紀元。
貳、本校主要業務
 一、安全管理:落實勤務責任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管理人員常年教育、隨時檢討戒護管理現況及建立各項管考等業務。
 二、衛生保健:加強傳染病預防措施、疾病治療、落實尿液、愛滋病、性病篩檢、督導環境衛生等業務,俾維學生生命安全。
 三、行政業務:隨時就行政業務不斷檢討改進、推行行政事務管理資訊化、精簡公文處理程序並貫徹分層負責等提升行政效率作為。
 四、政風業務:貫徹執行「肅貪行動方案」、積極辦理機關公務機密維護工作、落實執行機關設施安全維護、辦理機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核、查閱事項及各項業務執行成效檢討等業務。
 五、技能訓練:持繼辦理符合市場性需求之技能訓練職類,使學生在出校後能有一技之長。
 六、教誨教育業務:加強學生品德輔導、知能輔導、性行考核及文康活動等業務。
 七、調查分類業務:確實運用直接、間接調查方式及心理測驗工具研判學生個別差異及特性,擬定個別處遇計畫,並定時複查修正原計畫之偏差,廣泛蒐集資料,建立科學化、個別化的個案資料,有利學生處遇及管教先機。並落實學生出校時之更生保護、安置、安養之協助工作,預防再犯維護社會安寜。
 八、國民教育:落實學生學籍調查及申報學籍,持繼改善教學環境,促使學生提高學習意願,利於將來出校繼續就學。
 九、為民服務工作:加強櫃台作業及服務措施、落實申請及陳情案件處理、簡化接見流程、確實執行敦親睦鄰措施。
參、我們秉持下列服務原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一、慎重處理原則:為民服務案件不論大小,同等重視,慎重處理主動積極精神,儘量為當事人設想,使其困難能得到圓滿解決。
 二、專業處理原則:嚴格要求承辦員熟悉研究有關制度、法規,務使運用圓熟,能立即回答當事人所提問題,迅速服務,使當事人能於最短時間內獲得正確、滿意之解答。
 三、雙向溝通原則:以懇切、和藹之態度,處理為民服務工作。嚴守法令規定,對當事人合法要求,儘量協助解決,對當事人不合法要求,亦予以委婉說明。
 四、採同理心原則:體認當事人心情,對當事人之詢問及陳述,均耐心詳加說明,儘量聽取當事人訴說心中不平,遇有誤解法令者,更要求承辦員須以更委婉方式妥為解釋。
肆、我們服務的方向
 一、依本校訂定年度施政工作計畫,積極辦理為民服務項目,並落實推動與執行。
 二、推動便民服務自動化,充實電腦設備,建立學生名籍、保管金等完整資料連線,提供整合服務,加快辦理速度。
 三、對於郵件、電話及親自來校辦理之申請案件,均隨到隨辦,並簡化處理流程;加強本校業務網路申辦、查詢項目,提供24小時不打烊服務。
 四、結合社會各界提供各項資源,加強辦理為民服務工作。
 五、設置行政革新信箱(含電子信箱),廣納各界建言,以作為業務推動之參考依據。
 六、全面提昇服務品質,利用各種集會或常年教育及適當時機,適時實施專業素養及服務態度訓練。
伍、我們直接面對民眾提供服務,妥速處理民眾陳情、申請案件
 一、陳情案件
 (一)隨到隨辦服務:民眾於上班時間到本校陳情請願事件,本校均指派專人親自接待,並耐心聆聽陳情,如當場能予處理,即妥速處理。
 (二)電話陳情服務:對於電話陳情案件,如案情簡單,可以當場答覆的案件,由承辦人員親切、妥適解答,如案情複雜,則做成電話紀錄,交由相關科室依限處理。
 (三)諮詢服務:設置語音查詢系統,指定專人接聽,供家屬查詢接見事宜及學生相關資料,均迅速予以詳細解說。
 (四)書面答覆:對於民眾書面之陳情,納入公文管理系統全程管制,確實督促承辦人員依限(7日內)妥適答覆。
 (五)為使學生之反映意見可透過雙向溝通方式表達,本校對於出校學生均由專責單位作訪談紀錄,如其建言可供參考,則交有關科室作業務改進之依據。
 (六)本校成立有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學生有不服處分之情事時交該委員會作客觀公正之處理。
 (七)人民陳情案件,由秘書依陳情內容分至有關科室交由科室主管親切接待您,並耐心聆聽您的陳情,妥速處理。
 二、申請案件
   民眾到校辦理之申請案件,均能隨到隨辦,函件申請者,經查證屬實,辦好後即函寄申請人。
陸、加強服務處各項便民措施
 一、遴派具法律專業知能並具服務熱忱人員,辦理接見、解答法令及其他各項便民措施。
 二、提供各項便民措施
 (一)接見服務場所週邊環境庭園綠美化造景、提供明亮寬敞如廁環境之候見空間環境。
 (二)設置公用電話、冷熱飲水機。
 (三)設置服務項目、接見登記、寄送物品處理流程標示圖及處理作業時限。
 (四)陳列寄物書表範例,並印製寄物單、申請單免費供應。
 (五)提供桌椅、原子筆、老花眼鏡等用具,供取用書寫。
 (六)候見室放置電視及書報雜誌,供觀賞與閱讀。
 (七)開放停車場,供接見家屬免費停車。
 (八)建構完成內部環境設施標示英語化,提供外國訪客優質服務。
 三、廣納建言
 (一)設置首長信箱及辦理意見調查。
 (二)設置行政革新信箱,廣納民眾革新建言。
 (三)戒護區內設置有意見箱及政風信箱供學生反映意見,每週由本校秘書會同政風室開啟處理。
 (四)每月召開學生生活及膳食檢討會各乙次,聽取建言,作為改善依據。
柒、簡化申請案件處理流程
 一、提供寄物單之書表範例:供家屬對照填寫,並簡化表格內容,以節省家屬填寫時間,使處理流程通暢。
 二、縮短申請領回金錢、物品處理程序:收容學生如指定親友領回保管金及物品,須書寫報告,陳述理由及指定親友姓名及關係,經核可後,送交總務科,即可辦理領回。
 三、縮短自費延醫之流程:收容學生欲自費延醫,只要提出申請,經核可後,即可洽請醫師為收容學生診療,以確保收容學生之醫療權益。
 四、簡化申請在校證明手續:舉凡學生因兵役召集、戶籍變更、急難救助、變更證件及其他必需申請在校證明時,可由家屬將上述相關證件攜至或寄至本校,經承辦人員核對屬實,即繕寫在校證明,經核可用印後,即行發給或立予寄回,將處理流程縮短,可免家屬往返奔波。
 五、學生因特殊因素,得申請由本校總務處代為購置乙類成藥。
捌、加強接見服務
 一、簡化接見流程:學生家屬或親友申請接見,如未攜帶身分證明,凡持有能證明其身分之其他證件,均准予登記接見,並提供預約服務,減少民眾因學生其他親友已辦理接見致徒勞奔波之情形。
 二、學生家屬接見登記起訖時間,公告於接見室公布欄,供家屬參酌。
 三、加強電話、遠距接見服務:
 (一)為便利學生家屬因故或遠道不便前往申請接見或 學生因特殊情事急需聯繫,特於學生事務處裝設卡式公用電話機1部,凡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電話接見:
   1.學生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現罹重大疾病者。
   2.其家庭遭受天然災害或重大變故者。
   3.其最近親屬或家屬因遠道、年邁體衰、殘障、年幼、貧困無法前來接見者。
   4.學生有其他緊急情形,須即時與最近親屬或家屬聯繫解決者。
 (二)本校於民國93年1月奉法務部指示開辦「遠距接見」業務,以達為民服務之目的。便利學生親屬利用居住所附近之矯正機關視訊設備與本校學生會面,使學生親屬可以不必舟車勞頓來探視學生,凡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遠距接見:
   1.因罹重大疾病或殘障,不克遠途辦理接見者。
   2.年滿50歲者。
   3.因家庭遭受天然災害、重大變故或有其他緊急事由急需聯繫者。
   4.但因違規停止接見尚在考核中之學生,不准電話及遠距接見。
 四、學生親屬或家屬因有緊急事宜或遠道來校,惟因已為其他親友接見,經查明確實,得酌予增加接見。
 五、辦理假日接見服務,為方便平日上班、上課不克前來辦理接見之民眾,於每月第一星期日全天辦理接見業務。
玖、改善接見、候見處所之環境
 一、為加強為民服務,除每日派員分上、下午兩次維護服務場所、候見、接見室及盥洗室之清潔作業,塑造明朗有序、美觀形象外,並裝設公用電話、冷熱飲水機、接見用書寫櫃台、寄物單、筆、老花眼鏡、書報雜誌、法令、宗教宣導書刊等各項設施供家屬使用或參閱。
 二、於本校接見室內明顯處標示各項申請項目處理流程、申請接見作業流程、各項服務項目、申請所需證件、接見時間、摘錄接見有關法令及申請範例,以供家屬參照辦理,讓前來辦理接見家屬,能一目了然,以減少民眾查詢辦理的時間。
 三、為配合法令規定,家屬寄送食物每次以2公斤為限,特於物品寄送處設置磅秤,供家屬先行試磅,以使檢查作業流暢,縮短家屬等候時間,提升服務品質。
 四、舉凡年節或紀念假日「停止」或「照常辦理接見」,皆事先公告,避免學生家屬徒勞往返。
 五、對於移校、違規禁止接見學生隨即通知其家屬,避免來辦理接見時徒勞往返。
 六、於候見室設置伙食展示櫃,使家屬能了解學生在校生活狀況。
拾、處理書信發受及送入物品流程
 一、書信發受之處理流程
 (一)發信流程:學生寄發之書信先交予班級登記發信卡,由班級教導員檢閱內容,再送至學生事務處內勤檢查後並封口,登記於發信登記簿,經統計發信數量,再交總收發統一寄發。
 (二)收信流程:由總收發將學生之信件送學生事務處分送各班級教導員檢閱收信內容並登記收信卡,再交予學生手中。
 二、送入、寄入物品之處理流程
 (一)為加強便民服務,本校依設置之服務窗口,配置適當之人力,以提升櫃台服務品質,方便接見者辦理寄送食物、衣物或提供相關查詢。送入物品應向服務人員出示證明文件,說明並核符送物人與學生之關係,填寫送入物品申請單,經檢查登記後,再交予學生,不合規定之物品則當場交由家屬帶回。
 (二)學生欲請家屬寄送物品時,發給申請郵寄包裹報告單,經核准後,由學生寄交親友按報告單所列物品項目寄送。未經申請或寄入之物品與申請項目不符者,由學生自行負擔郵費寄回。寄入物品由專責人員檢查登記後交予學生。
拾壹、其他為民服務事項
 一、貧困及無人接見之學生,由班級教導員每月造冊免費供應日常必需用品。
 二、為教化學生由本校廣向外界宣導贈閱圖書,供學生閱讀,以達潛移默化之效果。
 三、為使學生能改悔向上,適應社會生活,本校利用各種民俗節慶結合社會各團體舉辦各類型富教化、教誨之有意義的活動,使學生也能感受到社會溫馨的一面。
 四、本校設置有無障礙設施,提供行動不便之學生接見家屬使用。
拾貳、結語
 如果您發現我們的服務有任何缺失,歡迎您告訴我們,我們一定儘速處理或改善,如您對本校有任何革新建言,歡迎不吝賜教,讓我們有改進成長的空間。
 我們的地址:520011彰化縣田中鎮山腳路5段360巷170號
 服務電話一覽表:
 總務處名籍:(04)8742111分機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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