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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中學中文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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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07
  • 資料點閱次數:660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勵志中學主計室
  編製單位:勵志中學主計室
  聯絡電話:04-8743451
  電子信箱:chra@mail.moj.gov.tw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https://www.chr.moj.gov.tw/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一)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勵志中學學生。
  (二)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係指全年(月)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靜態資料係指當年(月)底之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月底之資料。
  (三)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之規定。
  (四)統計單位:人、次、日、月、新台幣元。
  (五)發布週期:
     月資料:每月中旬。
     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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