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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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疾病診療業務:
自102年起收容學生已納入健保體系,本院與鄰近醫療院所合作,提供門診醫療服務,來因應收容學生醫療上的需求。對於特殊疾病、慢性病和身心科病患,均列冊追蹤治療並施予衛教。若收容學生之疾病,非院內所能處置者,依病情需要戒送至鄰近的醫療院所就醫,以使其疾病能得到妥適之治療。看診診別及頻率如下表
科別 | 診次 |
---|---|
家庭醫學科 | 每週三診次 |
精神科 | 每週一診次 |
皮膚科 | 雙週一診次 |
牙科 | 每週二診次 |
婦科 | 每月一診次 |
健康檢查 | 每週一診次 |
二、環境衛生:
(一)針對學生教室、寢室四週環境及廚房每天清掃,以維持居住環境清潔與衛生。
(二)定期實施消毒工作,每週一至二次。另如發生疫情,則於疫情期間加強或增加環境清消作業,以杜絕病源滋生,預防傳染病。
(三)配合當地衛生單位定期來院實施防疫工作查核,落實防治病媒擴散及蔓延。
三、衛生教育:
(一)辦理愛滋病防治、傳染性疾病預防、壓力調適、自殺防治、菸害、毒品危害、口腔保健及急救訓練…等衛教課程,提升學生自我健康照護正確觀念。
(二)定期辦理管教人員及學生簡易急救訓練課程。
四、體檢業務:
(一)辦理入院新生體檢,除一般例行身體評估外,尚包括血液篩檢、胸部X光檢查、毒品尿液檢查,並做成個人健康檢查紀錄表;另特別針對女性收容學生於入院時實施懷孕測試。
(二)在院學生每三個月實施例行體檢一次,包含測量身高、體重等,確實掌握在院期間之身體狀況。
(三)收容學生每年全面實施一次血液篩檢及胸部X光檢查。
(四)每季實施學生皮膚篩檢,配合不定期被褥曝曬,減少過敏原及降低皮膚傳染疾病。
五、保外(待產) 醫治、戒護外醫:
(一)本院學生罹患疾病,在院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經醫師證明患病屬實且非短期能治癒,予以辦理保外醫治,而女性收容人懷孕滿五個月得辦理保外待產事宜。
(二)戒護外醫:學生因病在院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戒護至鄰近醫療院所治療,讓學生及時獲得妥善的醫療照護。
本業務承辦單位:衛生科 電話04-8742111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