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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預約現場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7
  • 資料點閱次數:2051

一、目的: 
   本校為便捷學生親屬辦理接見並縮短等候接見時間,特開辦電話預約接見業務。
二、受理時間:
   上班日,請於預約接見日之前7日至前2日之上班日15時前完成預約手續。
三、預約接見時間:
   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14時30分至16時30分。(國定例假日不受理
   ※本校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公告之「中華民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辦理接見。

四、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1.申請對象:以最近親屬為限(親屬卡內登錄者),且在本校已申請一般接見達1次以上者。
   2.接見次數:在校學生每週接見不得逾2次,每次以30分鐘為限,但經校長許可者,得增加或延長之
五、專線電話號碼:04-8746694。
六、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09:00-09:30
   第二梯次 09:40-10:10
   第三梯次 10:20-10:50
   第四梯次 11:00-11:30
   第五梯次 14:10-14:40
   第六梯次 14:50-15:20
   第七梯次 15:30-16:00
   第八梯次 16:10-16:40
七、電話預約接見親屬配合事項:
   1.經檢察官、法官諭知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學生,不予受理。
   2.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下一次預約登記。
   3.完成預約手續,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30分鐘持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外籍人士請持居留證或護照),辦理報到登記手續。
   4.完成預約手續,如親屬未能依預約日期及時段前來辦理接見,應於預約日之前1上班日15時前,撥打04-8746694取消預約;未依預約日期前來辦理接見6個月內累計3次以上者,自最近1次預約接見日起3個月內暫停受理預約。
   5.現場審核與登記不符者,仍不可辦理接見。
   6.電話預約服務不適用假日及春節接見。
   7.電話預約接見以1週內預約為限。

※本案承辦單位及連絡電話:接見室,04-8746694,或04-874211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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