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校)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使其養成良好之生活習慣,並保持個人及公共衛生,故依規定理剃學生髮鬚。二、為促進學生復歸社會,順利就學、就業,許留簡樸適度之髮型。※本案承辦單位及連絡電話:04-8742111#轉訓導科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