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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中學中文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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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收容學生因故無法自行書寫,如何發信?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2
  • 資料點閱次數:559

一、視覺、聽覺或語言障礙收容學生,得使用手語、點字或其他適當輔助方式。
二、收容學生不識字或因故不能書寫信件者,得徵得其他收容學生或適當之人同意後代為書寫,經本人確認並簽名或按捺指印後依規定發送。
※本案承辦單位: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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